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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行政复议助理、专职行政复议书记员、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公告

连平县司法局招聘信息 连平县司法局 2024-08-30 21:09:16 人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强化行政复议、公证工作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连平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职行政复议助理、2名专职行政复议书记员、1名公证员及1名公证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一)招聘职位:专职行政复议助理、专职行政复议书记员、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政府购买服务类)。

(二)招聘人数:6名。其中:专职行政复议助理2名;专职行政复议书记员2名;公证员1名;公证员助理1名。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热爱工作,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适应较大强度的工作压力;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连平县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行政复议助理、专职行政复议书记员、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职位表》(附件1);

5.(1)专职行政复议助理及专职行政复议书记员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8月31日至2006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2)公证员报考年龄为25至40周岁(即1983年8月31日至1999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3)公证员助理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8月31日至2006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务(纪)处分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按规定不能报考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一)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4日

(二)报名程序及须提交材料:

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时,请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扫描件为PDF格式,文件名为“专职行政复议助理/专职行政复议书记员/公证员/公证员助理+姓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psfzgb@163.com。

1.《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需手写签名;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电子彩色证件照;

3.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户口簿扫描件(户主页和本人页);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6.职位有要求的,需另外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执业证书扫描件;

7.报考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国营企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以上证件为报考资格条件审核所用,报名材料不齐全者,不接受报名。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考试方式

报考连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职位的考生,需参加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格的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满分为100分。

1.时间:2024年10月9日

2.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要求:

(1)考生于10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连平县司法局四楼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2)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3)考生及监考人员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试室。

(4)考试成绩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满分100分。

1.根据职位的指标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划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果面试入围人选小于规定人数,只要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并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需提交的材料,将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请各位考生密切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评委组长(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体检、考察与公示

(一)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从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及薪酬待遇

(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

(二)薪酬待遇

1.连平县司法局专职行政复议助理及专职行政复议书记员的薪酬待遇按每年13万元(含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确定;

2.连平县司法局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的薪酬待遇按每年12万元(含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确定。

七、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职位需要提供的证书等;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2.身份证和准考证是作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的证明凭证,缺一不可,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如出现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办理中,按有关规定,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可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或体检。

3.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八、组织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肃纪律,严格用人标准,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九、其他

咨询电话:0762-4302283(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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